我市2026年度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26-09-02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日前,我市2026年度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工作全面启动,覆盖从小学到研究生的全学段,助力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一、资助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在以下学校就读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均可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一)在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和盲校就读的在校生;

(二)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其中:残疾学生是指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子女是指学生的父母一方或家庭持有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资助标准

(一)省级教育资助标准:对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二)市级教育资助标准:对我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每人每学年资助500元,高中、中专、中职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大专、本科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2500元,盲童就读盲校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教育资助。

同时符合省、市教育资助政策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三、申请时间和申请材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可于9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开发园区)残联申请教育资助。申请时需持残疾人证户口本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困难残疾人子女需提供),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马鞍山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申请表》如需帮助,可与户口所在地残联咨询。

咨询电话:

市残联:3899311        含山县残联:4371635

和县残联:2569809      当涂县残联:6745161

花山区残联:8880659    雨山区残联:2346275  

博望区残联:6765902    经开区残联:8323335  

慈湖高新区残联:3506563   郑蒲港新区残联:558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