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四字”工作法 推动残疾人就业

发布日期:2025-04-17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联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通过“强、促、增、减”四字工作法,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推进残疾人就业

一是教育资助“强”基础。为全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从义务教育阶段至研究生阶段,按照对应的每人每年500-4000元的标准给予教育资助,坚持“应助尽助”,打牢就业基础。每年约3500名学生享受资助。

二是带头安置“促”就业。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每年确定不少于2家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通过党政机关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目前全市27家符合条件的市直单位已有16家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是创新岗位“增”供给。印发《关于进一步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的通知》,依托社区管理,每年为无法适应全日制工作岗位的困难残疾人开发辅助性公益岗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增加特殊困难残疾人就业岗位供给。目前已有154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四是保险补贴“减”负担。对我市就业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残疾人以个人名义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000元,轻度残疾人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减轻残疾人就业负担。每年约400名残疾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