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残联不断探索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的新路子,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充分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截至2024年,全市共有集中就业机构44家,安置残疾人就业962人;建成辅助性就业机构9家,安置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121人。在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中就业的残疾人实现边就业边康复边托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健康发展。市残联积极主动与市发改委、财政、人社、国税等部门会商,结合我市实际,联合九家单位出台了《马鞍山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市残联出台了《马鞍山市工疗机构管理办法》,对我市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申请、审批、认定、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做到有章可循。市残联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并分别在当涂县、含山县和博望区三次召开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工作现场推进会,促进县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推动了我市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市残联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部门沟通联系,配合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帮助协调解决集中就业机构在享受税收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保证集中就业机构内残疾人就业的稳定。各级残联在创建辅助性就业机构过程中,积极主动为创办机构和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做到业务上指导,资金上支持,工作上协调。对创办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用人单位,除协调落实按照规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外,市残联每年给每个辅助性就业机构机构3-5万的补贴,并为每个辅助性就业机构免费提供康复设备。在辅助性就业机构内就业的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就业获得的收入,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时不计入收入,解决了残疾人的后顾之忧。辅助性就业机构配备残疾人康复室、娱乐室,丰富了残疾人的生活。节假日期间对困难残疾职工给予慰问,残疾人在机构内免费用餐,充分保障残疾职工各项权益。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工疗结合。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不仅要组织残疾人员参加适当生产劳动,还要对残疾职工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我市各级残联积极与卫生医疗等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当涂县八六医院抽调了有经验的医生担任各工疗机构的康复指导专家,成立了医疗专家指导组。医疗专家指导组每个月至少2次到工疗机构为残疾职工开展康复训练、康复检查和健康评定,并制定了《工疗康复医疗专家指导组工作职责》和《工疗职工康复训练制度》等规章制度,指导机构安排专人按时提示精神残疾职工服药,配备残疾人康复助理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并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定期服药记录档案,确保残疾职工不因身体原因影响企业的生产安全,使残疾职工在工作的同时,得到康复治疗。市残联与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在院区内专门开辟了“马鞍山市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中心承接了手工制作等简单劳动业务,为精神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工作,并购置康复器具,为托养残疾人开展康复治疗。进入机构的残疾人,不仅通过就业获得一定的劳动收入,而且身体能够得到康复,真正实现工疗结合。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规范运行。为了确保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规范运行,市、县区残联定期开展督察,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机构规范有序运行。2023年3月9日至3月17日,市残联、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对各县区残联2019-2022年度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等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规范管理和政策落实等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给予书面通报,各县区残联均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分别向市残联上报了《整改报告》。各级残联指导辖区内的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机构分别制定了《集中就业机构管理职责》、《精神、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职责》、《残疾职工监护人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明确每个就业机构至少安排2人专门负责企业内的残疾职工的管理,做到制度上墙,规范管理。
五是创新工作方式,实施兜底保障。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残联围绕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做好文章,创新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的通知》,明确困难残疾人就业的帮扶措施、资金来源、目标成效等,为兜底帮扶残疾人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一是开发辅助性公益岗位。为解决无法适应全日制岗位的困难残疾人就业难题,各级残联依托社区管理,每年开发100个适合困难残疾人就业的辅助性公益岗位,辅助性公益岗位每年累计,逐年增加,直到困难残疾人全部实现就业。二是给予岗位补贴。对通过辅助性公益岗位安置困难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由财政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激发用人单位开发辅助性公益岗位的积极性。三是不纳入低保。困难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公益岗位就业获得的收入,在核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时不计入收入,解决残疾人的后顾之忧。2023年以来,全市已有171名困难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公益岗位实现就业。通过实施兜底性就业帮扶,已就业困难残疾人家庭年收入普遍增加了6000元以上,家庭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市残联印制了《残疾人就业政策汇编》、《涉企惠残政策汇编》、《辅助性就业机构政策问答手册》等宣传资料,通过县区残联分别印送到每个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负责同志和机构内就业的残疾人手中,指导机构申报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同时,通过报纸、宣传栏、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政策,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