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建 以评强管 全面提升儿童康复服务质效

发布日期:2024-10-22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是省民生实事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马鞍山市残联认真落实省残联制定的《安徽省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将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作为推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自身建设,加强对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我市儿童康复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不断规范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为残疾儿童提供更高质量康复服务。

一是明确机构准入标准。马鞍山市残联与教育、民政、卫健、市场、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服务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智力、孤独症、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的各个类别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定点服务机构在专业人员和场地及设备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二是规范建设全面覆盖。坚持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和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两个全覆盖”,不断强化定点康复机构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在省残联的大力支持下,马鞍山市残联组建专业评估团队为全市9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7家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外部评估。目前,实现我市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外部评估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全省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作用,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目前举办视力、听力、智力、孤独症辅助器具等五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各1次,肢体类残疾康复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2全市康复工作经办人培训2。计划2024年底前,实现我市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全覆盖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市、县(区)残联加强对本地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抽查抽检工作。同时,各县(区)残联均按规定同转介至外地接受训练的儿童所在定点康复机构签订了康复服务协议,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现场抽查转介儿童在训情况,确保参训儿童真实在训,严格监管转介外地康复服务情况,确保转介儿童享受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四是创新康复服务内容。在落实儿童康复跟踪回访工作基础上,创新实施定点康复机构在训儿童走访制度。马鞍山市依托承接的国家0-3岁儿童早期干预试点项目,拓展到对全市0-3岁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由各级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节点,开展入户走访、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做优做实儿童康复服务工作。同时,部分定点机构创新康复服务形式,除每月举办家长培训班以外,每个班级通过微信、QQ等形式,由任课教师每日在群内发布家庭康复小任务,督促家长积极帮助儿童完成家庭康复作业,教师及时回复指导,强化家校配合,提升儿童康复训练效果,帮助家长增强康复信心。

2024年,马鞍山市残联对全市有康复和辅具需求的0-17岁(智障、孤独症0-14岁)各类残疾儿童继续实行“应助尽助”“应救尽救”。目前全市共有735名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已为139名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460件、为117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384件、为3名聋儿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