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我市残疾人 托养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4-08-21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以来,马鞍山市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多样化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切实减轻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在托养和看护方面的困难。截至8月,已为1449名困难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进一步提升残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开展调研,摸清底数。2024年初,市残联分管负责同志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分别赴省残联、合肥市、市民政局、各县区残联和相关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调研,同时对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情况开展摸排,提前了解掌握残疾人托养服务现状和面临的困难,对如何实施好今年的托养服务工作进行认真谋划和充分准备,为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出台文件,提高标准。在前期调研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残疾群众的基础上,市残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马鞍山市“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实施办法》。20245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马鞍山市“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残联、市民政局、财市政联合印发实施。新的托养文件在主城区提高了托养补助标准(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托养补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4000元、12000元),完善了托养服务方式(新增了居家上门服务的方式),进一步满足我市困难残疾人的多样化托养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调度,确保实效。为确保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市残联定期对各县区残联托养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度,对进度较慢的县区进行提醒督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举办了“全市涉残民生实事业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指导,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残疾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