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
残疾人联网认证暨残保金申报缴纳相关事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国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的一笔专项资金。在安徽省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应当办理联网认证并及时申报缴纳残保金。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优惠政策、联网认证和申报缴纳的相关事项。
一、 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符合减免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享受时间: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
分档减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免缴政策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计算公式
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或90%)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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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即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二、 2024年联网认证
联网认证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及时向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材料。
联网认证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联网认证方式
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 PC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 (https://m as.ahzw fw.gov.cn), 搜索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选择对应行政区域在线办理。
窗口申报
因故不能网办的用人单位可携带申报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市级及各县区年审机构信息:
联网认证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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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
3 |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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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残疾职工上年度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
5 | 残疾职工上年度 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 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
6 | 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和上年度工资表 | 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残疾人工资情况时提供 |
7 | 劳务派遣协议 | 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 |
8 | 劳务派遣用工 认定协议 | 仅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
三、2023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分为补录式申报、填表式申报。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数据不可自行修改。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预填数据取自对应属期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相关数据,允许自行修改,需注意申报的准确性。
若用人单位符合相关减免政策,申报时会自动带出减免费额。
别错过: 请记得在规定时限内联网认证哦!以便享受减免优惠。
请记得在规定时限内联网认证哦!以便享受减免优惠。
四、政策依据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2、《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3、《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马鞍山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通告》(马残联〔2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