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残联机关各科室职责

发布日期:2023-08-21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公室协助残联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劳动人事、预算编制、信访、档案、保卫、保密、外事、信息、财务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组织人事、工资等工作;负责研究,起草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履行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职责,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康复科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指导市残疾人康复行业的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组织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


宣传教育科(党建工作科)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和专门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读物和其他文化用品;负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负责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承担市残疾人新闻促进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证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负责市残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效能建设、文明创建、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统战、关心下一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