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319名残疾人获得托养服务补贴

发布日期:2020-09-08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减轻贫困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家庭在扶养和看护等方面的困难,根据《马鞍山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马政办秘〔2014126号),对我市就业年龄段内(16-59 周岁),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的一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给予补贴。接受机构托养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接受日间照料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居家安养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上半年,市、县区残联共对1319名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贴,其中机构托养34人、居家安养1285人,共投入资金98.6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235名,投入资金32.22万元。

市残联将继续对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积极向市财政争取资金,提高补贴标准,扩大政策的覆盖面,让更多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