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发放困难残疾人托养补贴

发布日期:2022-07-26    作者:马鞍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减轻困难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家庭在扶养和看护等方面的困难,根据《马鞍山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马政办秘〔2014〕126号)和《关于印发博望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博政办秘〔2017〕30号),对我区就业年龄段内(16-59 周岁),享受低保的一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给予补贴。

上半年,区残联共对69名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贴,其中机构托养8人、居家安养61人,共投入资金10.89万元。

区残联将继续对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积极向区财政争取资金,提高补贴标准,扩大政策的覆盖面,让更多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享受补贴。